陕西省高层次人才服务app是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推出的政务服务平台,用户可在这里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户籍办理和子女入学等业务,再也不用跑到线下服务大厅窗口去进行操作,节省了大家的时间,也减轻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办事压力。
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按照《陕西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陕组通字〔2017〕72号)等文件精神,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技术,以“大力推行‘互联网+人才服务’为目标,建设好用、实用、管用的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平台。
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特此建设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平台。
按照“一窗受理、专员服务、部门联办、限时办结”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调动、户籍办理、医疗保健等11个方面的服务。
将通过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集聚高端人才,打造西部地区人才高地,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在中国西安人才市场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同时在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三秦优才卡”一卡通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个人基础信息变更
受理(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
办理材料:个人委托存档: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
设定依据
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流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受理(申请)条件
凡人事档案经审核存放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流动人才党员,除以下情况外,可以按照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经济组织委员会:
1、无党员材料或不完整的(2012年12月31日后入党的必须具备两表一书); 2、所在单位已经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并已归属到驻地、行业党委的; 3、单位没有党组织,但单位所在工业园区、楼宇有党组织的; 4、预备党员预备期超过规定时限的; 5、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够清楚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6、拖欠党费超过6个月以上的; 7、非本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的; 8、有固定住所的(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需转往居住地社区或街道党组织); 9、居住地长期固定的离退休党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组通字〔1991〕13号);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2018年10月1日实施); 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5、《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7、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 8、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发);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材料提交说明
1、单位党委开具的纸质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原件一份(外省转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效期内电子版介绍信(本省转入); 2、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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